为做好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工作,更好地实现产业基金的政策性和引导性作用,发挥财政平台资金的杠杆效应。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井开办字〔2022〕115号),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集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A)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方式
创新投集团在相关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A)管理人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遴选条件
1.运营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3年以上)并具有管理人资质;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2.运营管理
(1)管理机构自身管理团队拥有至少3名具备4年及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团队核心成员均有3个及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主要成员(总监及以上)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通报或司法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2)管理机构投资运营管理能力强,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基金协会备案为准)规模不低于10 亿元(实缴);
(3)有政府或国企平台产业基金管理经历,且政府产业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实缴);
(4)管理人及其股东导入产业资源能力较强,增值服务综合能力较强。管理机构有长期稳定并合作良好的投行、券商、上市企业资源的优先;
(5)管理机构的行业研究能力较强,且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资源。储备项目库中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产业相关的项目契合度较高,有实力和能力配合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展基金招商,且有能力引进并落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质企业资源的管理机构优先。
3.规范治理
(1)管理机构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管理机构公司治理规范、规制健全、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完善,具有成熟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机制,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
(3)管理机构已建立实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导向明确。
4.投资管理业绩
(1)具有至少3个及以上的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累计已退出项目的年均收益率不低于20%;
(2)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至少3支以上,累计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实缴);
(3)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超过10个以上。
5.属地管理团队
(1)熟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产业情况;
(2)能梳理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等产业链中需要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环节;
(3)配备属地基金管理的专职管理团队不少于3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领域投资经验,在属地机构服务不少于3年;
(4)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委派拟设基金的负责人及投委会成员)应全部具备4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人有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
(5)管理机构应保证属地基金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的稳定,在基金协议中约定;
(6)管理机构对属地管理团队建立利益绑定或其他风险机制,在基金协议中约定。
6.管理机构出资
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中出资比例应不低于1%,鼓励基金管理人增加对母基金的出资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母基金的出资;
7.有成熟的子基金设立方案,其募集资金可由子基金管理人以市场化方式募资,其中有明确出资意向金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额的30%。
本方案不接受联合参选。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创新集团通过有关网站向社会发布母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2.材料申报。申报人向创新集团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递交方式: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递交)。
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794722167@qq.com ,标题名称为“XXX基金公司名称”。
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江西吉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9楼(西侧)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申报时间:2022年 8月2日24:00
联系人:肖荣
联系电话:18970699769。
3.尽职调查。根据遴选要求,创新投集团聘请专业团队对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开展尽职调查,确定合格申报人并形成初审意见。不少于3家申报人(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不足3家,则采用定向邀请方式)进入现场评审。
4.现场评审。基金管理人遴选原则上须参加现场评审。专家组人选由基金工作小组推荐,由创新集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因疫情无法出席现场评审会的,可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参加)。
现场评审采取现场汇报和提问答疑方式进行,其中:现场汇报30分钟,提问答疑15分钟。评审专家基于申报人的现场汇报、提问答疑和申报材料的内容按评分规则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的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若参与现场评审的申报人不足三家的,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定申报人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可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5.最终审议。基金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专家组介绍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及评分情况,审议并投票确定基金管理人推荐人选。
6.社会公示及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工作小组审定确定的基金管理人推荐人选名单,创新投集团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基金管理人最终人选,由创新集团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
7.终止申报或合作资格。若在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前后出现以下情形,取消基金管理人的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合作资格:
(1)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的;
(2)基金管理人违反《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
(3)基金管理人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母基金设立手续的;
(4)母基金成立一年以上,未能成功参与设立子基金;
(5)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或设立投资子基金领域不符合规定的;
(6)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未按规定主动上报的;
(7)合作机构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无法胜任母基金管理职能;
(8)其他约定的事项。
四、其他
1.申请人请于2022年8月2日24时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申报人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本公告仅为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进行申报。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实施,基金遴选工作组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